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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药大学
关于2024—202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1日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4—2025年度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含《2024—202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指南》)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4—2025年度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发挥省社科基金项目示范引导作用,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二、2024—202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指南
1.《选题指南》包括研究专题类选题和学科类选题(附件1)。研究专题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重要指示精神实践研究”“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河北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发展研究”3个专题,共96项选题。学科类选题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6个学科分类,共185个选题。
2.鼓励申请人根据《选题指南》所列选题选择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研究,可以对选题文字表述作出适当调整;申请人也可根据学科发展前沿、本人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选题名称。
3.研究专题中,专题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重要指示精神实践研究”、专题二“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研究”旨在立足国家和我省事业发展需要,聚焦事关河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实践问题,力求具有前瞻性、实践性、引领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要求为研究报告或理论文章,研究报告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理论文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和《经济日报》发表即可结项。研究成果优先报送省委宣传部主办的《河北智库报告》(邮箱:hebeixinxingzhiku@163.com),课题组也可以通过其他有效渠道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如研究周期内未能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大报大刊发表理论文章,可以著作、论文等其他形式成果结项。
专题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河北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发展研究”为河北文化研究项目选题,旨在着力推出具有重要学术创新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河北地方文脉整理与研究工程”研究成果。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要求为著作,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4.学科类选题分为应用类选题和基础类选题。应用类选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基础类选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其中,应用类选题要求申请人围绕选题开展前瞻性、实践性、引领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基础类选题根据研究实际确定预期成果形式。学科类选题由申请人根据研究实际确定研究周期和预期成果形式。
三、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需在河北工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可以申请重点项目;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2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6月21日后出生)。
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在所属工作单位申请;
四、项目类别、资助经费及申报名额
1.此次项目申报类别分为专题类和学科类两种。专题类包括专题一、专题二、专题三;学科类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青年项目、青年自选项目。资助经费待省社科基金项目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省委宣传部审批立项后确定。
2.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另行通知。
3.对项目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和专家给予倾斜支持。对承担上一个省项目结项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新项目时,可不受本单位申报指标限制。
五、相关注意事项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3)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2.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自动丧失3年申报资格。
3.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申请人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
4.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具体要求按照《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11月修订)》执行。
六、申报流程
(1)校内初评
河北省社科基金实行限额申报,具体限额指标等通知,如果申报数量超过限额数量,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资助。各项目申请人请填写活页(附件2)。2023年6月11日前,各申请人请登录校内申报平台(kyjxxm.hebcm.edu.cn)完成填报(申报系统内请勿添加课题组成员)。
(2)系统填报
获得推荐项目的申请人请在社科规划办申报系统进行填报,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用户注册。新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立项系统”(http://110.249.185.80/)完成个人信息注册。
2.下载《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进行填报(平台开放后下载最新版)。其中,申报书需“启用宏”(具体操作见申报书模板首页说明)后进行填写。申报书及活页定稿后,上传至“项目申报立项系统”即可。
3.形成纸质材料。线上填报成功后直接打印,形成纸质材料,并按程序上报,请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致。
七、申报要求
1.提交材料:纸质版《申请书》(1份)、《课题论证活页》(5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申报时间:获得推荐的项目负责人,请于6月20日前在“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立项系统”完成申报。6月22日将纸质材料交到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赵利维
联系电话:0311-89926105

附件:相关附件
科技处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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